來源  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09/new/aug/25/today-fo1.htm


〔記者羅欣貞、葉永騫/綜合報導〕中央撥付屏縣十億「週轉金」作為風災應急之用,屏東縣林邊鄉卻在喊 窮?屏縣府昨強調,林邊鄉庫在八月二十一日還有現金四千萬元、災害準備金二百餘萬元;另十七日就發文給包括林邊在內的重災鄉鎮公所,同意撥付三千萬元救 災,其中林邊獲分配七百萬,公所也在二十日晚邀集村長討論經費用途,現又告狀沒錢,但證據會說話。

17日就發文同意撥付林邊七百萬

林邊鄉長陳朱雲、秘書洪俊仁昨仍泣訴縣府根本沒有把救災的錢撥下來,救災的機具、人員費用、便當錢,鄉公所都發不出來,強調縣府發給災民的慰問金是救濟金不是救災金,直到昨天中午才收到縣府第一筆二千七百萬的救災款。

屏縣副縣長鍾佳濱昨上午表示,林邊不知錢去哪了,他要告訴公所「錢在鄉民口袋裡」;晚間縣長曹啟鴻親自召開記者會,強調十億是中央給的「週轉金」,以後還是要從統籌款中扣還。

曹啟鴻:10億是中央給的週轉金

縣府表示,因縣庫財務透支二十九億餘元,無法支應救災資金,故在十日函請中央先撥付十億元,中央於隔日撥款預借縣府。

該 款項入庫後,除匡定八.三億作為「因災死亡、失蹤、重傷、淹水及安遷救助」社會救助經費,其餘尚含僱用機具、緊急搶修、支援鄉鎮災害準備金九千五百萬元等 費用;而光淹水救助金每戶二萬元,縣府已發出一億四千零三十四萬元給鄉親,林邊鄉應發放六千二百四十一戶,至二十一日已發放五千一百八十九戶,金額計一億 零三百七十八萬元。

至21日已發給林邊逾億元救助金

此外, 因亟需復原,十七日先由環保局支付三千萬分配給重災鄉鎮,其中林邊鄉獲分配七百萬,包括鄉公所二百萬、十村各五十萬元,縣府該張「等同現金」的紙本公文清 楚告知公所獲得的額度、支用後檢具領據核銷等,用途包括在地僱工、租用機具及購買相關物品等費用(包含便當在內),如果公所鄉庫調度有困難,可像縣府一 樣,申請預撥,但縣府並未接獲公所反映。

對縣府的說法,陳朱雲、洪俊仁強調,災後從未拿到縣府半毛錢,請縣府拿出匯款給林邊鄉公所的單據;且縣府發給災民的慰問金,不能和救災的救災金混為一談,例如僱用小山貓、怪手等機具及人員費用等,鄉公所編列的一百五十萬根本不夠用。

林邊公所:沒電如何打公文呈報

公所指出,縣長在八日答應給二百萬應急,結果都沒下來,還說沒有公文呈報,但風災後,公所根本沒有水電,電腦也掛了,如何打公文?洪俊仁說公所電腦直到二十日才修復。

洪俊仁表示,曹啟鴻說申請經費有一定程序,得呈報公文,但現今縣府撥款分成二筆共二千七百萬,公所也還沒有公文報上去,卻可以先撥款下來。

縣府昨已將二千七百萬匯入鄉庫

儘管雙方仍各有說詞,但縣府仍在「重災鄉鎮提出需求,應全力支持」原則下,昨上午已撥二千萬進鄉庫、下午再將七百萬撥入鄉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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