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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箱收到這封信,正確性不詳,但給大家作個參考
時機不好請大家告訴大家!!
『失業金』 絕對 不要領滿 6 個月 雖然你用不到,但可以告訴給可能有需要的親友,及勞工朋友們~~~~! 提醒他們 『失業金』絕對不要領滿 6個月 ~~~~~~
記得哦~~~~一輩子最多只能領五個月,一旦領滿 6個月,退休金就全部沒有了! 絕對不要因小失大!!! 今天上勞保局的網站上才看到的勞保局規定失業給付最長發給6個月。
領滿 6個月失業給付者,本人保險年資應重行起算,如果你有十幾二十年的年資,卻又領滿六個月的人,你的老年給付可憐了...>< 可能有很多人都不知道,快告訴你所知道身邊想領失業金的人吧 ....
附上勞保局的網頁 ,自己看看吧 http://www.bli.gov.tw/sub.asp?a=000507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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